在當今信息傳播迅速的時代,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層出不窮。許多人因為貪圖小利而不知不覺中為了詐騙分子的幫兇。為了提醒大眾在面對高薪時要保持理智,湖北襄市襄州區檢察院于12月6日以一起案例作為警示。這起案例的主角是郭某。
故事發生在2023年3月23日下午。郭某在某市一汽車站附近遇到了一個陌生男子甲。這名男子提出借用郭某的銀行卡進行“洗錢”作,并承諾支付給他4300元的好費。面對如此人的條件,郭某沒有猶豫,立即同意了。隨后,男子甲又來了同伙乙和丙,四人一起來到市的一個公園。郭某將自己的銀行卡和手機給乙,按照他們的指示,提供了銀行賬戶碼,幫助他們進行轉賬作。為了方便他們取現,郭某還將銀行卡的支付碼告訴了甲、丙。經過國家反詐大數據平臺的查詢,發現郭某的銀行卡在當天下午13時至17時期間,共轉資金12萬元,這些資金在轉后立即被取現或轉出。郭某按照約定,獲得了4348元的好費。然而,這12萬元的資金卻涉及到5起電信詐騙案件,被騙資金達到73478元。
案發后,郭某退出了違法所得,并賠償了2萬元的損失。今年9月,這起案件被移送到襄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經過審查,認為郭某明知道這是犯罪所得,卻仍然幫助轉移,其行為已經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因此,檢察向襄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今年11月15日,襄州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最終,法院認定郭某犯有掩飾、瞞犯罪所得罪,判他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罰金三千元。
承辦檢察提醒大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面對高薪的,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貪圖那些來路不明的“橫財”,否則,我們不僅無法留住那些看似人的報酬,還可能要承擔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責任。讓我們共同提高警惕,拒絕為電信詐騙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