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鷹潭中院副院長劉某被實名舉報論文存在嚴重抄襲,引發了網絡上的熱議。然而,這一事件背后是否存在一些需要深思的問題呢?我們在評判這件事時,是否過于草率地忽視了一些重要的因素?僅憑幾名律師的舉報,就能否定一個干部多年來的工作業績,并將其撤職,這是否太過草率了?在傳播這一消息時,我們是否也應該保持理,而不是盲目從從一些觀點?
的確,副院長劉某的論文存在抄襲問題,這是不爭的事實,需要接調查。但我們不應該忽視的是,劉某進制20多年,步步高升,為副院長,這說明其工作能力和業績還是得到了認可。僅憑畢業論文的問題就否定一個人,似乎言重了。更值得思考的是,這些舉報律師的機何在。此前劉某所在的法院,就某案件駁回了某律師的辯護意見。這名律師是否出于個人恩怨,適時找出劉某論文問題進行舉報?在缺乏證據支持的況下,我們不能對律師的機置之不理。若是以牽強的理由,將普通人的學位論文翻出拍大新聞,輒影響人家職業生涯,恐怕也有違反人權之嫌。
我們需要的是全面的調查和公正客觀的結論。如果僅憑幾名律師的舉報,就貿然將劉某撤職,無異于將一個未經審判的人置于眾矢之的。對于一個干部來說,無疑是二次傷害。因此,我們呼吁有關部門在調查此事時,不僅要嚴肅對待學不端,也要尊重被調查人的權益。不要因輿論力,就草率做出決定。同時,也應深調查舉報律師的機,防止這為部分人營造對立的工。應該避免出現“一虛假誣告,終難洗清”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