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5月22日,貴州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永金(左二)前往畢節市檢察院調研檢察工作。他指出,“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是習近平總書記對公正司法的重要論述在檢察領域的現和生實踐,其本目的在于“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到公平正義”。為了實現公平正義,他強調了在實、程序和效果上的要求。

近日,貴州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永金接了《檢察日報》記者的采訪。在采訪中,他指出,“高質效案件”有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俱佳的特征。來說,這種案件現了政治與法治相統一,程序正義與實正義相統一,公正與效率相統一,形式公正與結果公正相統一。除此之外,他還提出了“三個不止于”的要求,即不止于“案件辦結”,不止于“形式合法”,不止于“辦好個案”。

王永金還指出了當前案件質量評查的況,認為“一般化”的合格案件較多,而“負質效”案件的占比也不低。他提到了“湊數案”和“勾兌案”等問題,并強調了對這些案件的整治。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貴州省檢察院黨組采取了一系列舉措,包括強化案件評查工作、數據核查工作以及反向審視工作。

最后,王永金強調了保障“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落到實的重要,并提出了以科學理論引領、以制度機制促進、以過隊伍強化和以數字檢察賦能監督辦案的措施。他強調了這些措施的長期和持續,以及在理念、系、機制、能力上的一發力。通過這些努力,貴州省檢察機關將不斷推制度優勢轉化為監督辦案效能,實現“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