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廣東深圳市發生了一起引發熱議的警方執法事件。一段執法過程的視頻在網絡上迅速傳播開來。據方通報,這次報警是一名士發起的。稱一名醉酒的陌生男子趁開門外出時闖的家中滋事。警方到達現場后,醉酒男子不配合執法并且辱罵、推搡民警。因此,據法律規定,該男子被制伏。理應如此,因為醉酒男子非法闖他人住所,對房主構了一定威脅。然而,一些人認為醉酒男子并沒有對他人造實質傷害,因此質疑警方的過度執法。然而,這種觀點忽略了一旦出事就會變大問題的可能。之前也有類似的案例,有人利用醉酒這一借口從事違法犯罪活。因此,我們不能給別人找借口,要明確錯誤就是錯誤。
在民警的勸阻下,醉酒男子仍然肆意妄為,這是對法律的蔑視。而這次事件的爭議點在于,當男子被制伏后,一名民警竟然踩該男子的腳部。從視頻中可以看到,該民警反復踩踏男子的腳踝,跳下來再站上去……可以想象,醉酒男子此時腳部有多麼疼痛。如果是在對抗中這樣做,或許不會有太多爭議,但問題關鍵在于,醉酒男子已經無法彈,而民警的行為令人無法茍同。這種行為涉嫌故意傷害。實際上,從方通報中我們可以看出一些問題,“醉酒男子不配合執法,辱罵并推搡民警”。作為執法者,民警也是人,被打被罵心中肯定會有憤怒,但沒有必要上綱上線。有人說這揭開了暴力執法的遮布,有人說這拉開了警民的距離,但我認為這些言論有些言過其實,不能一棒子打翻一船人。作為執法者,每一項行都應該先考慮是否與自己上的制服相匹配,這就是所謂的職業素養。直白地說,你可以公開地束縛他的雙腳,但不應該私下里施以暴力。總之,人民警察應以公平正義、依法執法為原則,才能贏得人民的認可。過度執法,以執法之名濫用私刑,將被人民拋棄!
實際上,人們之所以變得如此敏,無非是擔心這類事件會變得常態化。這是公眾的覺醒,沒有人會對擾社會秩序、威脅公眾安全的醉漢持批判態度,但對執法過程中的一點瑕疵卻執著不放。這令人擔憂。不管是醉酒男子還是踩人的民警,是非對錯都應該由法律來裁決,而不是一味地忽視和化壞人的行為。比如這件事,罪魁禍首是醉酒男子!有一位網友說得對:“一些人是被公安機關打擊過的,趁機跳出來了。”他們想混淆視聽,表面上主張正義、文明執法,實際上只是在發泄不滿!實際上,報案人希民警果斷懲惡揚善,而不是被壞人推來搡去,只會說些空話。因此,我們不應顛倒主次。就事論事,民警在執法過程中把握好度至關重要,但在突發況下很難做到完理。有人會說過度了,有人會說不到位……因此,當地警方應該好好總結經驗教訓,及時吸取教訓。總之,對待犯罪分子仍然需要嚴厲打擊,這是人民警察的職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