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聯系了葛某的律師,他告訴我案件已經進了法律程序,葛某有拿到補償。這個消息讓我很高興,之后我采訪了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潘莉。2023年8月,因與廣州某人力資源公司追索勞報酬與繼續履行合同糾紛一案,葛某委托父親到最高人民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反映訴求,請求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然而,最高檢12309檢察服務中心主任凡俊解釋說,本案不符合最高檢民事復查理條件,于是將線索轉廣東省檢察機關。案件由潘莉來辦理,仔細梳理了前因后果。自2018年起,葛某在廣州某人力資源公司深圳分公司工作期間,被派遣到天津市從事流司機工作,突發神疾病,被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合同。葛某不同意解除勞合同,向天津市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最終得到支持。然而,公司在明知葛某患有神疾病、需長期治療的況下,未與葛某協商,安排葛某從事夜間裝卸工作,導致葛某未到崗工作,公司再次單方面解除勞合同。調閱了原案民事判決后,潘莉發現法院判決并無不當。想到走訪葛某家里的一幕幕場景,潘莉十分揪心:“葛某現在回到河北老家治病,于失業狀態,又因看病等欠下8萬余元外債,生活非常困難。”潘莉進一步查閱了相關法律,發現了對申訴人有利的重要事實。潘莉將自己的想法匯報給了福田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向,很快得到了回復:“在窗口接待中,不但要讓群眾把訴求說清楚,還要把群眾的困難問清楚、疑答清楚、事辦清楚。”在最高檢第十檢察廳的指導協調和葛某戶籍地河北省檢察機關的支持配合下,深圳市檢察機關協助法律援助中心,為葛某提供法律援助,并推地域部門合作,督促河北當地行政機關履職盡責,為葛某提供再就業培訓、醫藥費補,為其孩子減免學雜費,并就改善其家庭住房條件形初步解決方案。葛某的法律援助律師、北京市東元(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侃告訴記者:“葛某已自愿息訴息訪,在電話回訪中,他高興地和我說小孩的績有了很大進步,排名進到了年級前100名,生活越來越有希。”潘莉告訴記者,“聽到葛某一家越來越好,我真心替他們高興。”(檢察日報 谷芳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