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改善破產案件的辦理機制,完善市場主救治和退出常態化機制,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近日與寶安區委政法委、區檢察院、寶安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區稅務局、區信訪局等11家單位共同簽署了《關于完善“執轉破”工作府院聯協調機制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這是深圳市目前唯一一個區級的關于破產審判的府院聯機制文件,寶安區的“執轉破”審判機制得到了進一步完善。

據《意見》,各員單位的職責得到了明確落實,統籌解決企業在破產案件中涉及的稅務事項、企業職工債權事項、企業信息查詢事項、防止逃廢債以及重大信訪等問題。同時,還設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和信息共機制,旨在維護債權人、債務人的利益以及社會公共利益,推完善市場主的救治和退出機制,不斷優化寶安區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這一《意見》的出臺標志著寶安區的“執轉破”審判機制進一步完善。

府院聯是推破產審判的關鍵,只有通過府院聯的“組合拳”,才能更好地加強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機關的通協作,發揮整工作合力,為實施市場化破產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撐和機制保障。據了解,早在2018年6月,寶安法院就為深圳市第一批審理“執轉破”案件的試點法院,多年來一直致力于貫徹“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著眼于促進市場要素資源的高效配置,加強破產審判工作。

接下來,寶安法院將繼續加強隊伍建設,優化破產隊伍人員配置,提升破產審判的專業水平。同時,持續深化府院聯,增加府院聯部門,形更強的工作合力。全面提升破產審判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積極打造“執轉破”工作的寶安樣本,為維護市場秩序、推經濟高效、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