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加強未年人網絡司法保護,幫助涉案未年人順利回歸社會,盤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團支部聯合盤州市人民檢察院未檢部12月8日對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未年人嚴某進行幫教回訪,取得了良好的回訪效果。嚴某因法律意識淡薄,在同學的介紹下認識“朋友”,提供銀行卡給“朋友”幫助轉賬,并提供刷臉、輸碼等服務,經公安機關通知主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其家屬主上繳違法所得人民幣6000元,基于嚴某作案時為未年人,有從犯、自首、自愿認罪認罰、家屬退繳違法所得,同時悔罪表現良好等況,檢察機關遂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于青春期的孩子,認知水平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不足,加之法律意識淡薄,若不加以積極引導,在外部環境引、誤導甚至欺騙下,極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員詢問了嚴某在監管考驗期間的思想態,詳細了解嚴某目前的學習及生活況,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積極學法、知法、守法,同時鼓勵其增強信心,積極面對未來的生活。在進行回訪的過程中,向嚴某的母親解答了未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等相關規定,希加強對孩子的關心關及日常監管。回訪結束后,嚴某表示:“通過此事,我已經汲取了深刻教訓,在今后的生活中會加強學習,提升自己的法治意識,做到尊法守法。”嚴某母親表示:“孩子正于懵懂的年紀,正是需要關心和積極正面引導的時候,我們家長一時疏忽孩子就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我們時常教育孩子,自己想要的都需要通過踏實努力地勞而取得,不要想著不勞而獲,今后我們家長也會加強對孩子的關心和監管,引導孩子走上正途。”為深推進社會治安重點工作的開展,切實推平安盤州、法治盤州建設,法院干警還到柏果鎮廣場等人員聚集地開展了防范電信網絡詐騙、防范邪教、毒、掃黑除惡、未年人保護等相關法治宣傳,通過工作人員現場講解,以案釋法,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