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年法庭,走進一個“U”型的法臺,原木的桌椅,書本形的被告席,所帶來的溫暖讓人印象深刻。這讓人不思索,年法庭與普通年人法庭是否完全不同?秦碩法解釋了年法庭的由來。已經從事年審判工作11年了,審理過各類涉及未年人的刑事、民事等案件。在旁人看來,已經是一名資深的年法庭法了。但是,自己卻說,審判工作是一項綜合的工作,要不斷學習,探索創新適合未年人的審判模式。認為,年法庭法的工作不僅僅是寫好判決書,更重要的工作是讓涉訴的孩子回到他原有的正常生活中去,讓更多的孩子學會保護自己,讓年人建立起保護孩子的屏障。

最近,審理過的一起案件被改編為紀實普法漫《重返庭審現場 年法庭》中的一集。在看來,為保護未年人的信息,年法庭的很多案件不能公開審理,更不能實名報道。因此,為做好以案釋法工作,將案件改編漫普法劇,生地反映出真實案件中發現的危險與風險,提前預警給孩子們和公眾群,是非常有必要的,能起到很好的法治宣教效果。

秦碩法介紹,在年法庭審理的刑事案件中,以侵害未年人的案件居多。侵害未年人的案件占比最大,這類案件給未年人造心傷害也是最為嚴重的。為了探索案件背后的原因,曾審理過一名曾經是一名正規學校的主課老師的案件。這名被告人因侵害自己的學生被判刑罰。刑滿釋放后,被取消了教師資格,無法再進正規學校,應聘到了一所教育培訓機構。在工作期間,由于教學水平比較好,獲得了不家長的認可和信賴。“一些家長急于追求補習效果,完全忽視了孩子的人安全。”說到此,秦碩法的語氣有些焦急,“這就給向孩子的黑手創造了可乘之機!”一名家長單獨把兒子給被告人補習,周末兩天留宿在被告人家中。期間,被告人侵了這個孩子。

在審理過程中,發現這種傷害是一個極為嚴重的案例。認為,家長盲目跟風選擇舞蹈培訓、急于追求培訓效果與舞蹈培訓的師資不專業、保護措施不到位等多種因素疊加,最終讓孩子承擔了所有因年人的疏忽或是失誤造的后果。作為一名年法庭法必須搞清楚原因。因此,找到了專業的兒科醫生、專業舞蹈院校的教授、鑒定機構的專家等相關領域的人員,詳細了解“下腰癱”的致病因及康復效果、兒發育特點、舞蹈培訓和考級的容與訓練步驟等等。

除此之外,還談到了年法庭法看到的都是真實發生在孩子邊的危險與風險,這些案子本不應該發生在孩子上,所以預防工作非常重要。年法庭法應該走到孩子邊去,教會他們識別危險,保護自己。也提出了一個認為很重要的事,就是要給家長、老師和切接年人的從業者做好普法工作,年人要共同搭建保護未年人的銅墻鐵壁,讓危險不能靠近,才能讓孩子安全地長。

在采訪的最后,秦碩法提到了年審判工作。年法庭法做的是“希工程”,年審判不僅是在裁判一個行為,更是通過一個行為,關注一個孩子,通過法律的力量保護他的長。一個健康、快樂的年,是每一個年人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