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條,其中包括總則、預防和治理、案件辦理、涉案財產認定和置、國家工作人員涉有組織犯罪的理、國際合作等章節,是我國第一部專門、系統、完備規范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法律,也是反有組織犯罪制度發展的一座里程碑。這部法律系統總結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實踐經驗,保障了在法治軌道上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工作。因此,讓我們一起來深學習反有組織犯罪法吧!
學習要點一:明確有組織犯罪、惡勢力組織的概念。有組織犯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質組織犯罪,以及黑社會質組織、惡勢力組織實施的犯罪。而惡勢力組織則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領域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為非作惡,欺群眾,擾社會秩序、經濟秩序,造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黑社會質組織的犯罪組織。此外,暴力也被認定為有組織犯罪的犯罪手段。
學習要點二:重拳出擊,嚴懲黑惡犯罪。針對利用網絡實施有組織犯罪,本法明確規定應當認定為有組織犯罪。對參與黑惡犯罪人員采取與普通犯罪人員不同的措施。同時,公安機關辦理有組織犯罪案件,可以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并對有組織犯罪的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干員實行嚴格的掌握取保候審、不起訴、緩刑、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
學習要點三:鏟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全面調查、凍結、追繳、沒收涉黑惡犯罪財產,并加強反洗錢力度,也是反有組織犯罪法的重要容。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可據辦案需要,全面調查涉嫌有組織犯罪的組織及其員的財產狀況,并對于不能說明財產合法來源的財產依法予以追繳、沒收。此外,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也要合力加強反洗錢力度,對涉黑惡犯罪中涉嫌洗錢活的進行打擊。
學習要點四:保護相關人員合法權益。對黑惡犯罪人員依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并對舉報人、控告人、證人保護人安全。此外,還要建立防范有組織犯罪侵害校園工作機制,加強反有組織犯罪宣傳教育,增強學生防范有組織犯罪的意識。
學習要點五:防范黑惡勢力侵害未年人。建立防范有組織犯罪侵害校園工作機制,加強反有組織犯罪宣傳教育,增強學生防范有組織犯罪的意識,教育引導學生自覺抵制有組織犯罪,防范有組織犯罪的侵害。同時,也要從重罰發展未年人參加黑社會質組織、境外的黑社會組織,教唆、騙未年人實施有組織犯罪,或者實施有組織犯罪侵害未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總的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罪法》的各項規定,旨在打擊和遏制有組織犯罪,保障社會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讓我們共同深學習,共同努力,為建設一個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