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陳士的弟弟從緬甸回國以后,一直無法放下心來。最近,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家里花費了40萬元,終于功從緬甸電詐園區將的弟弟救回國。然而,回家后的弟弟“不太對勁”,還責怪他們為什麼要救他回來。陳士最近頻頻做噩夢,夢見弟弟又跑到境外從事電詐活對弟弟的“回流”到擔憂,這在涉及緬甸詐騙問題中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問題。

公安部相關部門負責人在9月12日介紹稱,去年以來,公安部在前期研判的基礎上,抓獲了超過5.6萬名境外“回流”犯罪嫌疑人。參與救援陳士弟弟的在緬華人王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所接到的救援對象中,也有回國后再次投電詐園的況。之前,紅星新聞在針對涉緬北國犯罪的系列報道中指出,參與國電信詐騙的人員呈現出低齡、低收、低學歷的“三低”現象。“賺快錢”是吸引這些人投境犯罪的主要力之一。如何讓這些失足的青年擺“電詐暴利”所帶來的“心癮”,重新融正常的社會秩序,是一個亟待關注的問題。

一位從事電詐治理研究的專家在11月14日接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指出,要解決這些易涉詐人員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社會綜合治理,例如完善社區矯正機制、加強有前科人員的就業幫扶等。然而,對于這些易涉詐人員的治理是一項復雜的任務。在他的從業經驗中,大部分涉詐人員要麼對原有的生活不滿意,要麼面臨其他困境,被高薪后就選擇了非法出境。此外,電詐園區的高工作氛圍以及人安全的威脅也會讓涉詐人員深陷其中難以自拔。

此外,電詐園區還通過各種方式加強對涉詐人員的“粘”。涉詐人員通常會被導參與黃賭毒等非法活,通過刺激讓他們沉迷其中,從而對園區形依賴。然而,電詐園區的高消費水平也會讓涉詐人員的收很快花。小陳在采訪中,他曾在園區里見識到各種高價商品和娛樂活,消費水平普遍較高。此外,電詐園區還存在各類腐敗問題,使得涉詐人員難以回到正常的生活中。

針對這些問題,社會綜合治理需要從源頭上手。專家建議加強對易涉詐人員的普法教育和管理,限制他們被犯罪團伙吸納。此外,對于已經年的易涉詐人員,由于他們已經有前科記錄,他們的融正常社會秩序可能會面臨困難。因此,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社會各界的參與,包括完善社區矯正機制、加強有前科人員的就業幫扶等措施。

總之,涉緬甸電詐回流問題引發了廣泛關注,社會綜合治理亟待加強。只有通過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減涉詐人員的回流,讓他們重新融正常的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