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李滄區保利·中央公園南區的李先生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反映了一起家庭水災的遭遇。他家門口的消防栓一直存在水問題,于是聯系業進行維修。然而,維修人員在作過程中不慎弄碎了一個墊片,導致水管里的水直接噴出來。這不僅導致電梯無法運行,還使得大量水涌他的家中。家里積水最嚴重的地方深達10公分,洗機、冰箱等電都被水泡壞,地板、家和孩子的圖書也遭了損失。

李先生表示,事發后業曾帶著第三方維保單位上門協商賠償問題,列出了涉及的損壞品清單。然而,業要求他們提供相關發票或收據以核實金額,但在提供完整據后,業卻以金額過高為由將問題推給司法途徑解決,導致問題遲遲未能解決。李先生認為,不僅時間拖延,家中水泡的痕跡也可能會逐漸消失,實際損失難以明確。

對此,保利·中央公園業一負責人表示,維修造的損失是業的責任,但雙方無法就賠償金額達一致。業最多只能提供3萬至5萬的賠償,無法滿足業主的預期。業建議業主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由司法鑒定來定損,再進行賠付。

律師賈寶金認為,據相關法規,業公司有責任聘請合格的消防技服務機構或施工安裝企業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和檢測。在此案中,第三方消防維保單位在維修過程中存在過錯,應該對業主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同時,據民法典的規定,侵害他人財產應以市場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計算損失。

對于業主的維權,律師建議在事故發生后采取證據保全措施,如公證或報警,并對損失進行評估。業主可以與業公司和第三方消防維保單位協商解決,若協商不,可以起訴第三方單位,并將業公司列為第三人。

目前,這起案件仍未得到解決,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將持續關注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