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欺負人了吧!”四川都,一名子在購買LV包包時遭遇了不愉快的經歷。花費了64000元購買了心儀已久的包包,但付款后店家卻稱該包已被人預定,拒絕退款,子只想要回自己的包包。然而,即便是這樣一個合理的要求,至今也沒有得到滿足。網友紛紛表示,這個被預定的包包“飛走”了。

士是一位熱包包的士,和大多數孩一樣,對LV品牌的包包有獨鐘。然而,這種包包數量有限,普通消費者很難購買到。王士關注一款新的包包已經快一個月了,這些天里時刻都關注著這個包包,甚至將手機壁紙都換了它的圖片。終于,這款新穎好看的LV包包上線了,王士迫不及待地去了附近的店里購買。

當時,店幾乎沒有其他顧客。王士心想,這次應該沒有人和我爭了吧!為了不白跑一趟,提前打電話問了店里的工作人員。來到櫥窗前,看著自己心儀的包包,王士興不已,想著就算最喜歡炫耀的閨也買不到這個包包。王士讓工作人員將這款南瓜樣式的新款包包拿下來,仔細地欣賞著包包上的圖案,覺得非常好看。

就在王士準備付款的時候,另一位工作人員走了過來,告訴這款包包已經被預定了,如果想要購買的話,需要等待貨到貨。王到有點失原本心儀已久的包包就這樣無緣無故地被人買走了,到非常難過。工作人員注意到了王士的窘迫,便換了一種口吻說:“我們店里還有其他款式的包包,有一款比這個還好看,也是新款。”王士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只能去看其他款式的包包。然而,王士對南瓜款式的包包已經念念不忘了一個多月,其他款式的包包雖然也不錯,但王士覺得無法與南瓜款式的包包相媲。因此,決定放棄購買。

就在這時,另一位工作人員走了過來,告訴王士:“非常抱歉,剛剛系統接收信息有所延遲,您看中的那款南瓜包包客人取消了預定,請問您還要嗎?”聽到這個消息,王士激得跳了起來,看來這塊南瓜包包還是和有緣,最終還是屬于的。王士毫不猶豫地刷卡支付了64000元,并等待店員為打包好包包。這一刻,王士臉上出了久違的微笑,非常開心。

然而,等了好一會兒,店員始終沒有將包包手中。已經有點不耐煩了,于是問道:“怎麼回事?打包一個包包用這麼久嗎?”一位店員支支吾吾地走了過來,說:“抱歉,您的包包被其他顧客預定了,給您辦理退款可以嗎?”這下,王士真的生氣了,從未遭遇過這樣的待遇!氣勢洶洶地說:“你們這也太欺負人了吧!”王士要求店員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然而,店員以各種理由推,表示預定和購買不沖突,而且預定者是VIP用戶,有優先購買權。王士這才意識到,原來買個包還有這麼多講究,即使不是VIP,也無法優先購買的待遇。王士非常憤怒,撥通了消費者投訴熱線和市場監督管理熱線,然后找來了記者,曝了自己不公平的購驗。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起購糾紛涉及了店員的欺騙行為,同時也對消費者進行了區別對待,給王士帶來了非常不愉快的購驗。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若存在欺詐行為,應按照消費者的要求賠償其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服務費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還有其他相關規定,按照規定執行。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7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侮辱、誹謗消費者,不得搜查消費者的和攜帶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自由。

士是在場購買的,當第一次被告知商品被預定無法購買時,這是正常的。但店員讓王士付款后告知商品被預定,這違背了基本的職業道德和誠信,涉嫌欺騙用戶。為什麼王士付款后包包還被其他人預定了呢?這個細節涉嫌區別對待,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購權益。對此,你怎麼看?學習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也是好生活的基石。本文旨在倡導社會正能量,不包含低俗等不良引導。文章描述的過程和圖片均來自網絡。如涉及圖片相關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第一時間刪除容。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下你的觀點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