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一位當事人提前來到涇法院涇河法庭,誠摯地將一面早已準備好的錦旗送到法手中,以表達人民群眾的崇高謝意。錦旗無聲,卻發自心。涇法院全干警的工作真實寫照:“執法為民 張正義 為民辦案 認真負責”,這十六個大字是群眾對法院工作的肯定和鼓勵,更是法院人的使命與擔當。

這起案件的背景是三起買賣合同糾紛,三位在外地的被告通過微信在原告訂購建筑材料,原告按被告要求將每次訂購的材料發送至指定地點。由于雙方未簽訂書面買賣合同,加之合作時間較長、易頻繁且數額較大,導致案件事實存在多個亟待解決的法律問題。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涇河法庭在認真核對審查證據原件的基礎上,多次聯系被告確定易主、標的數量價格、付使用及付款況等。最終通過人民法院在線服務進行線上調解,雙方對過去多年的賬務達一致調解協議。案件辦結后,法再次提醒雙方,在易過程中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便有效規避易風險,減矛盾糾紛的發生。

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開展訴源治理,以人民法庭為基點助推基層治理,以“如我在訴”的責任,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讓人民群眾到公平正義就在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