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海北中院公開宣判了一起侵害未年人案件,6名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到十一年八個月不等的刑罰。旁聽此次公開宣判的有門源縣職業技學校師生代表、婦聯工作人員、部分村委會干部及上訴人親屬共50余人。經審理查明,2022年7月至8月期間,李某某等6人為泄私,單獨或共同不滿十四周歲的。法院認為,李某某等6人為泄私,單獨或共同不滿十四周歲的,構強罪,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對被害人實施行為,屬于二人以上,犯罪機卑劣,節嚴重,造惡劣社會影響。法院結合各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年齡、自首、賠償、認罪認罰等法定酌定節及對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表明人民法院對侵害未年人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態度,現了對侵害未年人行為堅決依法從嚴懲的決心。法寄語:據我國法律規定,,不論行為人采用什麼手段,也不論是否同意,只要與不滿14周歲的發生行為,以強罪從重罰,這是由的生理特點和國家對的特殊保護政策決定的。二人以上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未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呵護和關!侵害未年人犯罪嚴重危害未年人心健康,挑戰社會倫理道德底線,嚴重影響被害未年人心理、格、智力、認知能力等多方面的正常發育,人民法院始終堅定對侵害未年人犯罪的“零容忍”立場,堅決依法嚴懲。在此呼吁,全社會切實增強關未年人健康長的意識,避免出現“燈下黑”的保護死角,在日常生活中,社會、家庭、學校要共同普及相關防范知識和法律知識,提升未年人自我防范意識,努力為未年人健康長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來源: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