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川縣人民檢察院對黨某某故意傷害一案作出了不起訴決定,并舉行了“黨建+雙進”法治宣講主題黨日活。在這次活中,檢察“雙進”包聯干警與辦案檢察鎮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會,采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等方式,集合各方力量進村“解疙瘩”,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案件的簡要況是,黨某某和被害人任某某是同村村民,因果園地界問題發生爭執,最終導致任某某傷,構輕傷二級。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黨某某的行為構故意傷害罪。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后,川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雙進”包聯干警會同辦案檢察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所在村進行走訪,耐心向雙方釋法說理,并適時啟輕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機制。黨某某在提存賠償保證金后表示自愿認罪認罰,據法律對其作出了不予批準逮捕的決定。

與此同時,檢察干警積極聯槐柏鎮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及賀卓村委會,綜合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等各種方式,結合相關幫扶政策,從法理、事理、理多角度進行矛盾調。經過調解,被害人任某某同意接黨某某支付的賠償金8萬元,并對黨某某的行為表示諒解,矛盾得到初步解決。槐柏鎮領導和賀卓村干部紛紛表示,將以這起案件為教訓,更加注重法治鄉村建設,努力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階段,并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

為了阻止雙方因地界問題再次發生沖突,川縣人民檢察院融訴源治理,促使槐柏鎮政府與賀卓村委會充分履職、切實盡責,依法公平公正地理了案件雙方爭議的土地地界問題,重新劃定土地界線并栽樁明示,避免了類似矛盾再次發生,消除了矛盾糾紛的源。之后,川縣人民檢察院在賀卓村開展了“黨建+雙進”法治宣講主題黨日活,通過以案說法的方式,借助群眾邊真實案例,引導群眾依法辦事、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效提升了群眾對法律的認知和參與

接下來,川縣人民檢察院將持續踐行新時代的“楓橋經驗”,充分發揮檢察“雙進”工作職能,不斷提高辦案質效,助力形“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社會治理效果,以檢察的力量守護人民群眾的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