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依安縣法院審理了一起寵狗未栓繩被車撞死的案件,狗主要求索賠1.5萬元遭到了法院的駁回。案件發生于2023年7月1日,當時姜某的妻子帶著飼養的法國斗牛犬在其經營的商服前遛彎,卻沒有攜帶狗繩,也沒有近距離約束寵狗。結果,寵狗自行穿過馬路時被馬某駕駛的車輛撞倒,當場死亡。

姜某妻子隨后起訴馬某,要求賠償1.5萬元。然而,法院認為姜某妻子在這起事故中也有一定的過錯,不應該放任飼養的寵狗在馬路上隨意奔跑,應該對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此外,據事故發生時的車輛況來看,被告馬某并沒有可能避免撞到原告的寵狗,因為寵狗在馬某的視線盲區突然沖出來。

在審理后,法院做出了上述判決,駁回了姜某妻子的索賠請求。這個案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同時也引發了人們對于寵狗和寵主人責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