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閔行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拾得他人貴重項鏈后隨意丟棄引發的返還原糾紛案,拾得人被法院判賠4.5萬元。這一案件引發了網友的關注,也提升了公眾對于拾金不昧這一法定義務的認知。

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德,也是個人高尚道德現,同時也是法定義務。民法典中明確規定了拾得應當返還給權利人的義務,以及在返還之前應當妥善保管的要求。而拾金而昧不僅會到道德的譴責,更將犯法律,尤其是數額較大的況下,甚至會到刑事罰。

然而,現實生活中也存在一些人并不是出于善心,而是為了索取高額報酬。有市民的錢包丟失后,卻被人以5000元的歸還費威脅,甚至威脅要把錢包燒掉。這種行為無疑是在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也是對社會公序良俗的一種破壞。

民法典對于拾得品返還是否應無償也有相應規定,權利人在領取時應當支付必要的費用,而發布懸賞廣告的失主也要履行懸賞合同責任。這些法律規定的存在,旨在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也提醒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要謹慎行事,不要因為私利而違法。

綜上所述,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德,也是法定義務,而拾金而昧則是對社會公序良俗的一種破壞。我們應該進一步倡導弘揚拾金不昧的神,傳遞社會正能量,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