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法治的舞臺上,一場由“影后級大媽”主演的通鬧劇,以其荒誕而諷刺的方式揭示出當前法律執行中的一種無奈現狀。政策劍指遵紀守法的托車騎行者,而對于那些踐踏規則、無視法制的老賴們,卻往往難以給予有效的法律約束。聚焦天津1月17日發生的一幕——一位駕駛“老頭樂”的大媽齊某蘭,在追尾特斯拉后上演了一出自導自演的反誣大戲,憑借其“奧斯卡級別”的演技試圖逃避責任。面對全景監控的鐵證,大媽的狡辯與撒潑打滾顯得如此蒼白無力。在真相面前,不得不承擔起本應履行的賠償義務,但過程中屢次以不適為借口企圖逃懲罰,這一系列行為無疑是對法律權威和公正原則的挑釁。針對類似老賴現象,我國法律法規有必要借鑒國際經驗,大幅提高違法本。對于經濟條件允許者,必須施以重罰,使其深刻失信之痛;對于無經濟償還能力者,則可通過公益勞等方式進行補償,如參與養老院服務、福利院關懷、通疏導等公益活,讓其為違法行為付出實際代價。同時,對于通事故中的惡意訛詐行為,警部門應及時介,移至派出所嚴厲置,確保法律威嚴不侵犯。若對這類惡劣行徑聽之任之,不僅會讓遵守規則的公民深侮辱,更是將法律尊嚴掃地出門。“影后級大媽”齊某蘭的案例,無疑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凸顯出提升違法本、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強化誠信建設的迫。只有真正讓法治為社會生活的準繩,才能防止更多類似的“影后級表演”,維護公平正義的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