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盤州市人民法院通過“訴前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功化解一起標的額達1.04億的涉企糾紛,再次證明了“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案件中,被告貴州某煤礦因經營需要向原告貴州某公司借款870萬元、8000萬元,卻未能按期歸還。原告訴至法院,請求被告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律師費合計1.06億元。由于涉案金額巨大,訴訟程序將對被告公司生產經營帶來較大影響。因此,法院承辦人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組織進行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被告方對原告主張的本金及借款利息均無異議,并愿意償還借款,只是希原告能夠在時間上給予其寬限。然而,原告認為被告言而無信,故意拖延時間,導致雙方對付款時間問題僵持不下。經調解員的耐心引導和釋明,最終雙方達一致意見:被告在2024年2月29日前一次付清上述款項,原告主放棄140萬元律師費。

此次功的調解不僅為涉案被告節約了約28萬元的訴訟費,更是盤州市人民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又一生實踐。通過將司法確認程序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相結合,為企業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低本的解紛路徑,用實踐詮釋了“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這一案例再次印證了法治對于營商環境的重要,也為解決類似問題的企業提供了有益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