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對象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即侵害行為已經著手實施,尚未結束。對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經開始或者結束,辦案人員應以防衛人的視角,據不法侵害的質、強度和危險,進行符合常、常理的判斷。

1979年刑法對正當防衛制度進行了規定,但是在實踐中,對正當防衛的準把握難度較大。一些焦點難點問題引發了許多爭論,加之一些案件的況錯綜復雜,證據取證限等,導致對正當防衛的準把握難度較大。同時,現在取證能力增強了,正當防衛的適用可能還面臨很多現實困難。

電影《第二十條》折了檢察機關對于正當防衛質認定上正在擺過去較為機械的司法習慣做法的束縛。近年來,最高檢主導指導的一系列正當防衛案件的依法準確理,不斷激活刑法關于正當防衛條款的準確適用。檢察機關辦案理念的轉變也得到了反映,辦案人員辦理案件的能司法理念、能力以及擔當更高了。辦案人員應當不斷轉變司法理念,提高執法司法水平。在理正當防衛的案件上,要堅持法理統一,維護公平正義。要充分考慮防衛人面臨不法侵害時的迫狀態和張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況下冷靜理、客觀確的標準去評判防衛人。同時,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確保案件理于法有據、于理應當、于相容,符合人民群眾的公平正義觀念,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