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刑滿釋放的彭某在福建省某監獄的檢察人員和監獄民警的陪伴下,踏出監獄大門,與家人相擁。彭某激地表示謝,并承諾未來一定會踏實上班,回報社會。彭某是重慶人,來福州打工多年,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但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在審查減刑材料時,檢察發現彭某獲得的一個獎勵應該屬于表揚,而不是按照規定的獎勵。為了讓彭某能在春節前回家過年,檢察立即啟法律監督調查程序。經過調查,檢察發現監獄計分考核存在問題,應按照新舊考核的辦法給予彭某表揚。監獄收到糾正違法通知書后,將彭某的獎勵更正為表揚,并報請法院將彭某的減刑幅度增至二個月。最終,彭某拿到了減刑二個月的裁定書,表示要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整個過程展現了法律公正的保障,也為彭某的回家過年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