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在囑中沒有規定產繼承人的況下,據法律直接規定繼承順序和分配原則的一種方式。在我國《民法典》中,規定了法定繼承的細節。據該法,配偶、子、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則是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產,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他們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那麼就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中,并沒有先后順序的區分。一般況下,產會均等地分割給繼承人。然而,如果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在死者之前已經去世,那麼就沒有合法的繼承人序列了。在這種況下,死者的產將歸屬于死者生前所屬的集單位或國家所有。以上是關于法定繼承及其規定細節的簡要介紹。(來源:豫法的微博視頻)聲明:本號轉載稿件僅供流學習,所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私信告知,我們將于第一時間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