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開封發生了一段令人心碎的故事。去年年底,小侯和友經過人的撮合訂婚,為了彩禮男方不惜貸款送去了32萬。然而,經過半年的異地網,兩人發現彼此并不合適,男子表示:“半年了,我連手都沒有牽過。”最終決定退婚。然而,方家卻一直拒絕退還彩禮。

方的母親表示,盡管明知兩個孩子并不合適,也愿意退還彩禮,但中間發生了一些變故,“那就是因為打我了,說以法律的程序啊”。雙方一直在爭執中掙扎,最終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個糾紛。

這件事讓人唏噓不已,雙方各執一詞,無奈中夾雜著心酸和無助。對此,網友評論紛紛。有人表示方父母的笑是發自心的,也有人認為被打也要全退錢是不合理的,打了人賠償是肯定的,剩下的退掉差不多。

彩禮作為中國傳統婚姻習俗的一部分,在現代社會,人們對彩禮的看法和態度開始多樣化。彩禮的支付應該是雙方自愿的,如果婚姻不能立,每個地方的風俗不盡相同,從道德方面來說,應該是需要退給男方的,畢竟32萬不是小數目,牽扯到一個農村家庭的一生。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麼對于彩禮的理應該遵循雙方協商的原則。如果一方不愿意退還彩禮,那麼可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其次,可能由于男子覺得付出很多,最終卻一無所獲,對方又不退彩禮,男子一怒之下可能出手傷人,這是不對的。無論男,都應該堅決反對和譴責任何形式的傷害他人行為。如果方確實到了男方的傷害行為,那麼有權力要求合理的賠償和保護。但賠償金額需要合理,醫藥費該多賠多,而不是彩禮全部不退。

生活中遇到這樣的問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是一種合理的方式。在理這樣的況時,需要雙方保持理、克制緒,積極尋求公正和公平的解決辦法。這個故事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大家對此有不同的看法。你是怎麼看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