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宣判張中華無罪,終結了一起備關注的案件。原案涉及張中華駕駛轎車時意外碾了一名躺在道閘桿下的老太太,導致其死亡。經過漫長的調查和審理,法院最終判定張中華無罪,這一公正的裁決不僅還了張中華清白,也彰顯了法律公平公正的權威。

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11月25日。當時,趙某清等人在鄭鐵工務機械段查詢復印有關資料和表達有關訴求,未能如愿。趙某清隨后聲稱“有人打”,并報警,鐵路公安趕到現場。在理糾紛的過程中,趙某清家屬稱其因腰疼便躺在了道閘桿側。然而,當日13時50分左右,張中華駕駛轎車進該單位所在院大門汽車升降柵欄時,意外將趙某清碾致死。隨后,張中華被刑拘并羈押3天后被取保候審。

經過漫長的審理過程,2021年7月,鄭州鐵路運輸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張中華提起公訴。同年12月7日,鄭州鐵路運輸法院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審理。在庭審中,趙某清的家屬要求判張中華死刑,并賠償400萬元。檢察院則建議判有期徒刑兩年半。然而,面對指控,張中華辯稱老人故意躺下堵門,現場理糾紛的人員也沒有任何提示,自己也是本次意外事件的害者。

在一審中,法院認為張中華的行為并不構犯罪。法院指出,事故發生地在進單位大門前有一定坡度,在車輛進單位大門時,車頭被抬高,而被害人趙某清因與相關單位通問題未果,自行躺在行車通道的行為本即存在過錯,超出了社會一般員的預見范圍。法院認為張中華駕駛車輛并無明顯違反道路通安全法規的相關表現,他在駕駛車輛進單位時,到外界因素的干擾,無法正常行駛并被阻擋了視線,從而導致了本案的發生。法院認為張中華主觀上無法預料到有人側臥在地,而相關人員對于該行為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客觀上也不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因此,法院最終駁回了檢察機關的指控。

這起案件涉及多種因素導致的意外事件,法院認為不應苛求駕駛人員對此做到提前預判或賦予過高的注意義務。最終的判決無疑維護了法律公平公正的權威,還了張中華清白。這一案件的終結也引起了廣泛關注,引發了對道路安全和責任劃分等問題的思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