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縣執法人員在一段視頻中表示,農村立火聚餐需要辦證,這一言論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縣市監局于11月1日發布況通報,稱執法人員對政策的解讀不規范,導致誤解,并對其進行了停職理。然而,這一通報對事件的描述含糊不清,引起了網民們更大的質疑。

據網友的反映,他們正在自家院子準備聚餐時,突然被幾名執法人員找上門來。視頻中,一名穿著制服的工作人員表示:“只要立火就屬于經營了,集聚餐需要辦理食品安全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如果沒有辦理將會被罰款。”面對網友的質疑,執法人員拿出一本食品安全法,表示要求辦證有法律依據。這引起了網友們的極大質疑,許多人在視頻下留言:“自己家燒火做飯需要辦證嗎?” “前幾天請了幾個親戚來家吃飯,沒有辦證,是不是違法了?” “過幾天打算請幾個朋友自家聚餐,請問去哪里辦證?” 這一事件為網絡熱點之后,縣市監局發布通報稱,10月17日,該局接到舉報稱某村有人聚餐。執法人員到達現場后,“發現并不是農村正常的紅白喜事聚餐活。5名人員正在現場備菜、清洗餐,加工環境簡陋、天作業,沒有相應的防護設施,作人員也沒有有效的健康證明,存在嚴重的安全患,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件,危害群眾的健康。執法人員對這些人員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講解并勸導他們停止加工行為。” “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對政策解讀不規范,引起了群眾的誤解。責令該同志進行深刻的反思,并對其進行停職理。”說實話,這份通報讓人到非常困。前面一段似乎是在說執法人員沒有問題,只是解讀政策不夠規范。如果是這樣,那只是一個小錯誤,沒有必要停職吧?進行批評教育,然后學習正確的政策解讀就可以了。但是仔細閱讀第一段后,更加迷了。現場“不是正常的紅白喜事聚餐”,那是什麼聚餐?紅白喜事聚餐是正常的,其他的聚餐就不正常了嗎?只有“正常”的紅白喜事聚餐需要辦證嗎?還是只有“不正常”的聚餐才需要?到底是什麼樣的聚餐?聚餐的人數有多?現場正在備菜的5人是聚餐的人員,還是他們請來的廚師?這些問題的答案不同,可能會使事件的質完全不同。如果說,這只是親朋好友之間的聚餐,備菜的人也是聚餐的一部分,那麼所謂的執法就完全沒有理由。親友聚餐,自己做菜自己吃,需要辦理食品安全證和食品經營證嗎?當然不需要。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有這樣的規定。所謂的“加工環境簡陋、天作業,沒有防護設施,作人員沒有有效的健康證明”等等,都不違反任何法律。農村聚餐,無論是紅白喜事還是其他理由,如果人多的話,在自家院子里天炒菜,主人忙不過來,親戚朋友一起幫忙,這都是常有的事。難道還要親友提供健康證明嗎?只要自家親戚沒有異議,監管部門沒有任何理由去干預。當然,備菜的人也有可能是主人家專門請來的廚師。對于人多的聚餐活,專業廚師上門服務在一些農村地區已經非常普遍。這些廚師通常有固定的團隊,在周圍流提供服務,并收取服務費。這確實是一種經營餐飲服務的行為,要求相關人員辦理健康證明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等似乎是有法律依據的。然而問題在于,原食藥監總局制定的食品經營許可辦法要求“一地一證”,也就是說,在一個地方進行食品經營,就需要取得一個許可證。對于流的餐飲服務來說,這個要求很難實現,不可能每到一個地方服務都提前去監管部門辦理證件,更不用說這些臨時的場地,很難滿足許可法規的要求。有人說,也許可以將其視為食品攤販進行管理。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作了較為寬松的規定,并授權省級政府制定的管理辦法。然而,河南省人大在2017年通過的《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中,食品小作坊和小經營店都要求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小攤點雖然沒有固定的店鋪,但也必須在批準的地點和規定的時間擺攤設點。因此,這一條例也不適用于提供流上門餐飲服務的況。在沒有明確法規可依的況下,應該怎麼辦呢?是據食品安全法中“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的象規定,強制要求提供流餐飲服務的團隊辦理證件,然后再以不符合辦證條件為由加以取締,還是遵循行政執法的謙抑原則,在沒有明確法條依據的況下盡量干預呢?正確的選擇應該是不言而喻的。畢竟,農村地區并不像城市一樣到都有飯店,有些地方離鎮上的飯店可能有十幾里路,通也不是很便利,事辦完了再跋山涉水去吃飯也不現實。如果無視農村公眾的實際需求,機械地執法,只會讓這一市場轉地下。監管部門應該多提供服務,進行“執法”,尤其不要輕易使用罰款來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