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回鬧大了!河南鄭州的一位大媽,已經領取退休金14年,居然突然收到了社保局的通知,要求停發退休金,并將這14年來已領取的十幾萬元退休金全部退還!這對于老人的生活來說是一個沉重打擊。究其原因,這起事件揭示出了養老保障系運行中的一些問題。

胡大媽在2009年按照正常程序退休,本應該好好退休生活,但是最近卻收到了社保局的通知,要求退回十幾萬元的退休金!胡大媽已經退休了14年,每個月都按時領取退休金來維持生活。的退休金是依法辦理,得到社保局的正式批準,本不應該出現問題。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樣的困境呢?

原來,社保局的工作人員發現,當年批準胡大媽退休時出了差錯——的社保繳費月份不足標準的15年,了13個月!也就是說,按照規定,胡大媽當年不應該被批準退休。工作人員重新核對了賬目,要求胡大媽退回所有已領取的退休金。這對于胡大媽來說是一個沉重打擊。表示,當年自己按要求足了社保繳費,不應該再追繳。而且已經退休了14年,現在要求全部退回退休金,太不合理了。社保局的工作人員也很為難,表示當年確實是批錯了,沒有核對清楚胡大媽的繳費況就批準了的退休手續。現在要糾正錯誤追回退休金,他們也很難辦。這一錯誤的批準,以及后續管理不當,暴出了社保局部管理存在嚴重

面對這件事,輿論也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很多網友指出,如果胡大媽沒有夠15年社保,當年是誰批準退休的呢?這明顯是社保局的工作失誤導致的,作為申請人的當事人不應該承擔責任。強行追回退休金無疑是轉嫁管理責任,增加了胡大媽的痛苦。從法律角度來看,社保局追回退休金的要求站不住腳。胡大媽是在社保局確認材料無誤、正式批準下退休的。批準錯誤發生在社保局,責任不在當事人。而且追責的期限早已超過,要求追繳也沒有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這起事件中社保局工作人員的失誤是事發的本原因,其部管理流程也有明顯的缺陷。作為管理方和批準方的社保局,應該承擔主要責任。讓退休多年的大媽承擔錯誤負擔,只會增加痛苦,也會加重社會矛盾,無論從理還是法律角度來看都站不住腳。網友一致認為這起事件的責任在社保局的判斷,要求大媽承擔責任是不合理的。社保局應該盡快采取措施,與當事人妥善解決問題,不能簡單地追繳退休金。這起事件也應該引起警覺,促使社保系統深反思和改進部管理,完善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杜絕類似失誤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