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鄭州,一位姓胡的大媽領取了14年的退休金后,卻突然收到通知稱需要停發并退還14年來領取的幾十萬元退休金。胡大媽對此到非常困。據回憶,14年前,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補齊了社保,并辦理了正常的退休手續,還得到了當地勞社會保障局的批準。然而,現在通知的部門卻告訴當年了13個月的社保,因此不符合領取退休金的條件。因此,他們要停發的退休金,并收回之前已經領取的金額。這種做法本就有些離譜。

更離譜的是后續的作。胡大媽覺得自己非常冤枉,而且無法弄清楚其中的事和道理,于是找來和調解員尋求幫助,希能了解況。面對和調解員,辦事人員居然同意繼續給胡大媽發放退休金,并且不再要求退還之前已經領取的金額。

對此,我們不更加疑,河南的權力是否如此隨意?想給你發就發,不想給你發就不發。想讓你退還之前發放的就退還,不想讓你退還也可以隨意更改。這是否與前一陣子河南那位執法人員不讓紅白喜事聚餐的事件類似?朋友們對此有何看法?你覺得現在有權勢的人做事是否可以如此草率?大家請繼續關注,不要迷失方向。請點擊文章右上角關注小編賬號,謝您的支持與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