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一位子宋某向河北滄州市紀委渤海新區工委紀檢監察專員辦公室副主任王某的婚出軌進行了實名舉報。據舉報稱,王某與一名高某的第三者以夫妻的份相稱,多次開房,在一個小區長期同居并育有一子。在2015年至2019年期間,王某的銀行卡中多次有大額資金賬,數額從30萬元到286萬元不等。在這四年間,這張銀行卡一共賬1012萬元,而每次賬后,王某又立刻轉出。據港城產業園區紀檢監察組的工作人員確認,王某是一名公職人員,屬于他們的監察范圍。該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正在理此事,并將據舉報線索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和理。

針對此事件,網友們紛紛發表了自己的觀點。一些網友認為,作為一名專門調查公職人員貪腐行為的紀檢干部,王某對于他自己的銀行卡收取大量資金的后果應該是清楚的,因此他們呼吁等待方通報。還有一些網友認為,即使銀行卡收錢的事有待證實,但是與年輕子開房、陪同子去醫院生孩子等行為是難以抹去的,這些事很容易被調查清楚,而重婚的指控也很難逃。因此,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個事件應該如何評價呢?

一位律師通過頭條號“娟姐看法”對此進行了解答。首先,構重婚罪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行為人已經結婚或者明知對方已婚;二是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也就是說,王某明知自己已婚,即使對方未婚,只要他們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就構重婚罪。據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構重婚罪的,將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要注意的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并不僅僅是指雙方互相稱呼為夫妻、生了孩子這些,而是指必須長期以正常夫妻一樣的方式生活在一起,一般以年為單位計算。

其次,認定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也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行為人必須是在職的國家工作人員;二是行為人無法合理解釋巨額財產的來源。據刑法第395條的規定,如果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差額巨大的,可以要求其說明來源,無法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將被認定為非法所得,將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差額特別巨大的,將以5-10年有期徒刑,并追繳非法所得。因此,王某作為一名在職公職人員,他是否能夠合理解釋清楚自己財產的來源將決定他是否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罪名。

最后,無論是重婚還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都屬于犯罪行為。只要罪名立,就必須接刑事罰,并據公職人員政務分法,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行政罰。據公職人員政務分法第40條的規定,如果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造不良影響的,將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的分;如果節較重的,將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分;如果節嚴重的,將給予開除的分。因此,即使王某的重婚和財產來源都無法立,作為一名公職人員,他也將到主管部門的政務分,這一點是毫無爭議的。

綜上所述,這起事件涉及到了紀檢干部的婚出軌、重婚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指控。目前,我們還需要等待方的調查和通報來了解更多的細節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