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經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員、副主任王雪峰因涉嫌賄和利用影響力賄一案,已被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據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雪峰有的訴訟權利,并進行了訊問,同時也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指控,王雪峰利用擔任河北省紀委常委、書長、副書記、常務副書記,河北省監察廳廳長,唐山市委書記,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員、副主任,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他人財,數額特別巨大。同時,利用退休前擔任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員、副主任的職權和地位形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他人財,數額同樣特別巨大。因此,據相關法律,王雪峰應當以賄罪和利用影響力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一案件的提起公訴標志著涉及王雪峰的賄和濫用職權的案件正式進司法程序。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這一消息,同時聲明文中的所有權利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或來源錯誤,請通過提供的郵箱地址聯系,以便及時理。郵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