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的聶先生在4月2日遇到了一件令人煩心的事,他疑似遇到了一位瓷的老大爺。當時聶先生將車停在路邊商鋪門口,正在開著右后側的車門拿東西,沒有注意到一位騎自行車的老大爺悠閑地靠近。大爺走到他的車邊時突然摔倒在地,大聲要求600塊錢和一對枕巾解決。聶先生嚇了一跳,看著老大爺疼得齜牙咧,首先想到的是送他去醫院,畢竟老人摔倒可能會有嚴重后果。然而,老大爺卻堅決不去醫院,他指著附近一家按診所說只需要按一下就好了。最終,老大爺從聶先生那里得到了600塊錢和一對枕巾,事就這樣了結。

事后,聶先生越想越不對勁,覺得這位老大爺的行為很像瓷。他查看了當時商鋪門口的監控錄像,發現了端倪。原來,在老大爺靠近車門的時候,他故意用手扶了一下車門,然后倒地不起了。這明顯有瓷的嫌疑。聶先生立即報警。

對此,眾說紛紜。有人認為老人是故意瓷,只是為了訛錢,現在瓷的越來越多,應該對瓷者進行嚴懲。也有人表示,在老大爺路過車輛時,自行車離打開的車門太近,他只是用手扶了一下,結果車門沒有穩住,導致他摔倒。還有人認為600塊錢并不多,老大爺能掙這些錢也不容易。

關于這件事,到底老大爺是不是瓷呢?即使是瓷,他能要回600塊錢和一對枕巾嗎?這需要據現場況來判斷。首先,聶先生有違章停車的過錯。他將車停在人行道上擋住了盲人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據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對違反停車規定的,可以進行口頭警告并罰款。聶先生違章停車并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可能會面臨200元以下的行政罰款。

然后是老大爺。瓷屬于敲詐勒索行為,據《治安管理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敲詐勒索者可能會到拘留和罰款的罰。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數額較大的,可能會到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罰。然而,老大爺要求的600塊錢和一對枕巾遠遠低于敲詐勒索罪中數額較大的標準,因此可能只會按照《治安管理罰法》理。

最關鍵的問題是要確定老大爺是否算是瓷。這里不得不提到一個典型案例,即非機車追尾停在路邊的大貨車導致非機車主傷的況,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案例。例如,2020年廣西來賓市發生了一起越野轎車追尾停在路邊大貨車的事故,導致越野車上5人死亡。最后判定雙方承擔同等責任。對于這類追尾事件的理,通常要看雙方是否有過錯。如果車輛按照標準停在停車位上,追尾者將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停車的一方有過錯,很有可能要承擔同等或更大的責任。聶先生違章停車有過錯,而大爺雖然用手扶了一下車門,但不能就此斷定他是故意瓷。因此,盡管聶先生報警了,但最終結果可能是他無法要回600塊錢和一對枕巾,而且還可能因違章停車被罰款一二百元。

對于這件事,每個人的看法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