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年男人無論出于何種理由都不應該打未年孩子、老年人或者孕婦。實際上,在我的觀點中,任何公民都不應該以任何形式侵犯其他公民。我希世界和平,因此警方通報強調,一掌的激行為一定會付出代價。我告訴你,過馬路闖紅燈是非常危險的,你卻告訴我你多次闖紅燈,經常闖紅燈卻沒事,這就是認知的差異。但是,沖的行為者一定會為自己的沖付出代價!再次強調!人,一定會為自己的沖付出代價!就拿這起南京醫生打人事件來談,我有以下四點看法:

一、聘用制人員

我對這三個字真的是過敏!!!

二、沖的代價

這一掌,打沒了前程,打散了家庭,打進了鐵窗……這個醫生會后悔嗎?時刻保持冷靜,所有問題都能解決,通,盡一切可能進行通,如果實在解決不了,再看下一條。

三、樹不要皮

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對付無賴就要使用無賴的方法,秀才遇見兵,有理講不清。天大地大,道理最大,只是比道理更大的是拳頭。但如果你沒有足夠強的拳頭,那麼道理最大可能有點繞,你能理解嗎?實在解決不了的,唉,這世界上也不是任何事都能找到答案啊!打不過總能躲得過吧!

四、私以為

因為“涉嫌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略微有些重了。個人愚見,最終解釋權歸司法機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