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世紀后的和平區,仍在紅基因的滋養下歷久彌新。2021年11月,沈獲批為全國第一批“城市更新”試點城市,拉開了新一城市轉型的序幕。在這個過程中,隨著產業轉型升級、歷史文化傳承、老舊小區改造、城市街路更新、綠低碳發展等一系列更新項目的開展,行政爭議了不可避免的問題。如何解決這些行政爭議?“源頭端”抓預防、“訴前端”多元解紛、“治理端”形合力,是沈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給出的答案。

和平區法院行政審判庭法邱玉萍正在忙于一起因房屋征收補償款繼承權而將某行政機關訴至法院的案件。在這個案件中,邱玉萍通過專業調解,功地安了雙方的緒,使他們平靜地離開了法院。還提醒該行政機關在訴爭房屋確權后,再進行補償款發放。這只是和平區法院開展行政訴源治理工作的一個影。

為了實現訴源治理新路徑,和平區法院構建了“1+2+18”的調解站點,立“1+1+1”訴前調解團隊,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常態化與司法、公安等部門召開會議通報典型案件,通過“法律六進”、巡回審判等途徑普法,提高人民群眾守法意識。此外,和平區法院還建立了府院會商機制,拓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解紛實效,力促實質化解矛盾解紛。

在和平區法院的努力下,行政爭議訴源治理效顯著。2021年至2023年三年間,和平區法院總計理行政訴前調解案件459件,訴前化解率約40%,始終位于全市基層法院第一名。這不僅減了審判力,同時也大大降低了二審、執行、再審等“衍生案件”。行政爭議訴源治理的功實踐,為城市更新試點城市的行政訴源治理提供了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