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殷因涉嫌賄案,經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移至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據悉,三明市人民檢察院已向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殷有的訴訟權利,并對其進行了訊問,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指控稱:殷利用自己擔任的多個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他人財,數額特別巨大,構賄罪。這一案件將繼續到法律的嚴肅追究。以上消息來源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央政法委長安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