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據群眾舉報,功偵破一起省販賣毒品案件,共抓獲30名犯罪嫌疑人,并繳獲毒品總量達2769.94克。

據了解,此案的線索最早來自2023年3月,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一名名李某的個經營戶涉嫌販毒。警方隨即展開調查,發現李某有多次吸販毒前科,曾經兩次被判刑,最近一次是在2020年出獄。4月14日,州警方立專案組,對嫌疑人李某進行追蹤偵查。

經過調查,警方發現李某出獄后與有吸毒前科的人員有著切的往來,并且發現他定期去南昌與一男一面。警方懷疑李某去南昌是為了購買毒品,于是繼續對他進行追蹤。6月1日,民警發現李某用親屬的房產辦理了80萬元的貸款,進一步懷疑他要購買毒品。接著,警方通過對李某的際圈進行分析調查,發現他聯系了昔日的“獄友”吳某,并計劃從云南張某購買毒品。同時,李某還聯系了在云南大理的另一名“獄友”錢某,希他能幫忙去蒙自市易,并承諾給他好費。

州警方與貴州警方聯合調查發現,6月29日中午,錢某與張某見面,但易的毒品去向并沒有被發現。據調查,州警方得到消息:錢某將于7月5日前往州。兩地警方監控,但并沒有發現錢某攜帶毒品。

然而,7月5日晚上,民警發現李某駕車在城區繞圈,并在州市公安局門口保安亭停留了20分鐘。隨后,李某將車停在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門口,似乎準備進行易。接到指令的民警駕車來到醫院門口靠邊停車,發現錢某正在準備離開,同時,他們還發現一輛貴州車牌的車非常可疑,經查,車主為鄧某,當天從外地趕至州。另一組民警跟蹤發現李某拿到毒品后駕車去“下線”驗貨,最終被警方抓獲。在李某的車上,警方發現了一個紅手提袋,里面裝有1000克冰毒和6000顆麻古。當晚,主犯李某、錢某、鄧某被州警方抓獲,隨后,吳某也被警方抓獲。在審訊中,李某對自己吸販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鄧某代,他負責將毒品從大理運送至州,并從中獲取4萬元好費。

隨后,州警方展開突審,對涉案人員進行集中收網行。7月6日,州警方行政罰了11人,刑拘了19人,繳獲毒品總量為2769.94克,查獲涉案車輛3輛,涉毒資金超過2萬元,并清了李某販毒的5條“下線”。9月,貴州警方也功抓獲了販毒人員張某等7人,繳獲毒品總量為5986克。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以上為AI生文章,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