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院1月10日召開了全省人民法庭工作視頻會議,以貫徹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紀念大會、最高人民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項目員部署會議和全國、全省調解工作會議神為目的。會議對各類先進進行了表彰和表揚。值得一提的是,新吳法院江溪人民法庭榮獲評為“全省優秀人民法庭”榮譽稱號,這充分證明了他們在善治基的厚植和在促進矛盾糾紛前端化解方面所做出的杰出貢獻。

近年來,江溪法庭通過充分利用地理優勢,打造了“伯善治”司法品牌,探索源頭預防、非訴前、多元化解的訴源治理機制,有效促進了矛盾糾紛的就地實質化解。數據顯示,2023年1至12月,法庭理民商事案件1614件,同比下降21.95%,訴源治理效持續顯現。

此外,江溪法庭還與無錫市委政法委第四黨支部、江溪街道政法和社會管理局黨支部、梅村商會黨支部等開展黨建聯盟,弘揚“德讓”文化,推“鄰里禮讓、家人謙讓、商人義讓”的氛圍營造,深層次融黨委領導的基層社會治理系,最大限度減轄區矛盾糾紛產生。

江溪法庭還常態化組織街道、社區召開“雙周通氣會”,并針對業糾紛多發群發現象,推街道出臺《業治理實施細則》,協調理順社區治理主“責任清單”,推“講睦修信”文明社區建設。

在人民調解工作方面,江溪法庭設立了人大代表調解工作室,并實施基層法治人才涵養計劃,為社工、網格員、法律明白人等群授課1600余人次,提升基層干部矛盾糾紛化解能力。

通過種種舉措,江溪法庭不僅提升了訴前調解效,還完善了示范訴訟機制,推廣了“行業糾紛行業解”和“示范指導判決+糾紛聯調解”工作機制。

總的來說,江溪法庭在“楓橋經驗”下,不斷探索、創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促進法治建設作出了卓越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