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鎮江市丹徒法院最近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了一起販賣神藥品罪案件。涉案的三名被告人因犯販賣毒品罪,分別被判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以五千元的罰金。這起案件的重要在于,神藥品如果被擅自買賣,就有可能變毒品。

神藥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的藥品,可以使人或抑制,并且連續使用會產生依賴據對人產生依賴和對人健康造危害的程度,神藥品被分為第一類和第二類。我國目前通過麻醉藥品目錄、神藥品目錄以及《非藥用類麻醉品和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來進行管制。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7條的規定,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神藥品被認定為毒品。

2022年10月,一則特殊的聊天信息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聊天容涉及的藥品包括氯硝西泮、咪達唑侖、佐匹克隆等,這些藥品都是國家規定管制的神藥品,濫用可能會導致癮。警方立即對此展開了調查。11月10日,涉案嫌疑人趙某投案自首,并在其家中查獲了相關藥品。趙某在審查中承認了他販賣二類神藥品的犯罪事實。趙某代,由于自己經常失眠,他經常去醫院開氯硝西泮片等藥治療。后來,他了解到這些藥會導致癮,經常被吸毒人員當作毒品來使用。在高額利潤的下,他萌生了在網上高價轉賣神藥品的念頭。2022年1月初,他在網絡群聊中發布了販賣安眠藥的廣告,不久后被另一名被告人余某聯系到。據余某代,由于公安機關加大了打擊整治力度,他之前吸食的大麻等毒品已經很難買到,所以他開始在網上搜索氯硝西泮、阿普唑侖等神藥品作為替代品。看到趙某發布的信息后,他想從趙某那里購買類似的藥

與此同時,據趙某提供的線索,警方于2022年11月14日抓獲了某神衛生中心的護士侯某和同科室的醫生孫某。侯某承認,最初是因為在某微信群中買賣藥帶來的暴利開始涉足這個領域的。作為護士,無法開出國家管制的神藥品,所以會讓客戶先在線上掛號,然后由同科室的孫某以電子方或“診斷”的方式來確保購藥的“安全”。侯某在網絡上充當客服角,宣傳心理咨詢并招攬買家,然后推薦給孫某,孫某負責在線上醫院開方,然后將藥給侯某,侯某再聯系買家商談價格,最后將藥品寄給買家,兩人平分非法所得。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侯某、孫某、趙某違反了國家毒品管理法規,以牟利為目的,明知他人是吸毒人員或將藥品用于非法用途,仍然販賣了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癮癖的神藥品,他們的行為已經構販賣毒品罪。據相關法律規定,作出了上述判決。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7條的規定,毒品包括片、海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神藥品。本案中,咪達唑侖、氯硝西泮等屬于國家規定管制的二類神藥品,從刑法的角度來看也屬于毒品。因此,違規販賣上述神藥品也會犯刑法,涉嫌販賣毒品罪。毒品不僅會摧毀人的意志、人格和良知,還會對心健康造嚴重危害,對社會的危害也極大。本案提醒社會公眾要自覺抵制毒品的,切莫冒險嘗試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