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江蘇鎮江丹法院公布了一起騙財案的細節。這個案件涉及到小明和小麗之間的網絡友,最終導致小明被騙取了大量資金。

小明通過某件認識了小麗,兩人開始了一段網上的流。在一段時間的聊天后,小明對小麗產生了追求的意愿,而小麗則表示愿意為他的朋友,但要求小明先轉賬13140元作為表示。小明立即轉賬給了小麗。隨后,小麗又以購買"三金"彩禮等名義索要了19000余元。在兩人往的3個月里,小麗以各種理由向小明索要了13萬余元,包括開服裝店、房租、通事故和換手機等。

當小明要求奔現時,卻無法聯系上小麗。直到小麗的母親通過小麗的微信告訴小明,小麗已經因服用百草枯而去世,無法返還小明支付給的錢。小明意識到事不對勁后,立即報警。警方隨后將小麗抓獲歸案。

經調查,小明才得知小麗并非本地人,也不是單編造各種理由騙取資金的目的是為了幫助的同居男友還貸款,并投資兩人共同經營的店鋪。

最終,小麗被法院以詐騙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法院已將被告人退還的人民幣135008元歸還給小明作為賠償。

以上是江蘇鎮江丹法院公布的一起騙財案的細節。這個案件再次提醒了人們在網絡友中要保持警惕,以免為騙子的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