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日晚上21:29分,江蘇銀行鎮江分行營業部員工徐某在有149人的工作群里公開舉報自己的領導馬某,稱其利用職務之便,向自己施并在車上3次發生關系,并分別列明了三次發生關系的時間及地點,自己深覺對不起家庭及馬某的妻子,希銀行領導能理馬某。據該銀行通報稱,徐某因個人行為引發家庭矛盾,才在工作群里發布了舉報事件,12月4日馬某被該銀行免職,同日,馬某已辭職。通過徐某這一頓作,毋庸置疑,徐某與馬某兩敗俱傷啊!男人要管住自己的下半,才能保住自己和別人的下半生。
1. 領導馬某與下屬徐某的事舉報前應該已敗
據銀行通報稱,徐某因個人行為引發了家庭矛盾,才在銀行工作平臺發布了相關言論。這是很明顯暗示,馬某與徐某的事已經被其丈夫知曉了,從而引發了雙方的爭吵,才引發了家庭矛盾,氣急敗壞,也才會把事抖在工作群。
2. 徐某舉報領導馬某是迫于其丈夫的力
按正常人的邏輯,沒幾個人會有這個勇氣直接在工作群里公開舉報,即使不考慮自己,也會考慮對家庭的負面影響,筆者分析應該是徐某在與其丈夫的爭吵過程中,迫于其丈夫的力,沖為之,本就沒有考慮到徐某日后的境,以及對家庭帶來的負面影響。
3. 公開舉報行為對徐某的影響
公開舉報行為確實可以利用輿論的力量,達到懲馬某的目的,但此事一旦曝,自己日后在銀行的工作中會到來自四面八方的議論與指指點點,況且工作群里有149人之多,一旦在群里公開,是不可能堵住悠悠眾口的,這個消息將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傳播開來。
4. 該事件發酵后,徐某與其丈夫還能繼續生活嗎?
公開舉報后,現在的網絡這麼發達,事自然也會迅速擴散,徐某及其丈夫的相關信息肯定也會被迅速深出來,這件事鬧得沸沸揚揚,對他們夫妻的生活影響肯定是巨大的。徐某與其丈夫離婚的可能也極大。
5. 徐某為什麼不報警,而是在工作群公開舉報?
不管是報警馬某擾還是強,都要有證據,徐某和馬某三次在車上發生關系,是否強迫還是自愿,通常況下是很難取證的,沒有證據,本就立不了案,說不定還有可能被馬某反咬一口,說徐某誣陷。而公開舉報就不一樣了,就變了徐某利用輿論的力量,迫使銀行為了維護銀行的自形象,減輕輿論力,也會理馬某,也就達到了懲馬某的目的。
6. 馬某也被免職,同日,也離職了,馬某的職業生涯也被斷送了。
這個事件,不管是對徐某和馬某個人,還是對徐某和馬某的兩個家庭,都造了不可挽回的傷害。這件事究其源是男人沒能管住自己的下半,自然也就毀了自己的下半生,也毀了別人的下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