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名徐某的銀行員工在工作群中實名舉報,聲稱自己遭領導馬某的侵,并列舉了三次發生關系的時間和地點。對此,江蘇銀行鎮江分行發布了一份況通報。通報顯示,徐某因個人行為引發家庭矛盾,在江蘇銀行部工作平臺上發布了相關言論。事發后,該銀行立即介調查并了解了相關況,隨后于12月4日免去了馬某的團隊經理職務,并同日接到了馬某的辭職信。雖然這份通報相當簡潔,引發了網友的質疑,認為通報中似乎沒有提供足夠的信息。然而,事實上,這份通報已經概述了全部況,只是以含蓄的方式表達,可能是為了保護涉事人的私。
首先,徐某因個人行為引發家庭矛盾。這一點表明,很可能徐某的丈夫得知了與馬某之間的事,所以在無奈之下,只能選擇在工作群中舉報。同時,這也意味著“施侵”的說法很可能不存在。否則,通報不會只提到“個人行為”,而是會明確指出侵的事實。
其次,經過調查,馬某只是被免去了職務。這也可能意味著本不存在施侵。否則,該銀行肯定會向警方報案,因為侵是刑事案件,銀行不可能私自理此事,以免被指控包庇罪行。
最后,馬某辭職。即使馬某不愿意辭職,由于事件的嚴重影響,他也會被迫辭職。畢竟,一旦事件曝,他必然會到他人的指責和批評。因此,他寧愿選擇坦然面對,辭去工作,讓這件事盡快落幕,不再陷輿論的漩渦中。
總結來說,該事件可能就像網上傳言的那樣,雙方之間存在一定的基礎和利益換,本不存在強迫。然而,徐某的丈夫最終發現了兩人的關系,為了安丈夫,徐某不得不謊稱到侵并在工作群中舉報。但徐某沒有料到的是,有人會將的舉報發布到網上,最終導致銀行不得不發布通報以公之于眾,使得的計劃破滅。
說實話,在當今社會,類似的事件并不罕見,這或許是時代進步的一個缺點,使得原本一些優良的價值觀在利益面前可以隨意拋棄,尤其是在利益面前,況更加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