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網絡上發布信息稱,江蘇一農村要求每人繳納20元的“人口費”,引發了廣泛關注和討論。針對此事,江蘇省鹽城東臺市農業農村局政策與改革科的工作人員進行了回應。據其表示,“人口費”實際上是農村約定俗法,其實質是一種籌資籌勞的方式。

據網友提供的信息,江蘇蘇北某市農村要求其父母每人繳納20元的“人口費”,而該網友由于戶口轉出,無需繳納此費用。對于此項收費的合理,該網友表示質疑。據網友提供的票據,標明“負擔項目”為“人口×2”,標準金額為20元,合計金額為40元。票據上的公章依稀可見“鹽城”字樣,而該網友之前的信息中提到了家鄉是鹽城東臺市。這一信息的發布迅速引發了熱議。

在縱覽新聞記者的聯系下,江蘇鹽城東臺市農業農村局政策與改革科的工作人員對此進行了回應。他表示,“人口費”實際上是農村約定俗法,其實質是一種籌資籌勞的方式。“籌資籌勞包括兩個層面,‘籌資’是按照人口收費,從剛出生的嬰兒到八九十歲的老人都需要繳納。而‘籌勞’則是按照勞力,對于在勞年齡階段的人收取費用。‘籌資’標準為20元,‘籌勞’標準為64元,一個人最多需要繳納84元。”該工作人員表示,是否收取此費用需要據村況來確定。“有些村集有足夠的資金,就不需要收取。而有些村集資金狀況較差,就需要收取。”

記者查詢江蘇省人民政府網后發現,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的通知》,各地興辦村民直接益的公益事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暫停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而對于確實需要實行的,必須嚴格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作,包括規范履行議事、審批、公示等程序。在議事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尊重村民意見,不得走過場,不得搞形式主義。籌資籌勞方案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核批準。不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必須進行糾正。

據了解,一事一議所籌集的資金和勞務主要用于村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道路修建、植樹造林、農業綜合開發等與土地治理相關的項目,以及村民認為需要興辦的集生產生活等其他公益事業項目。所籌集的資金和勞務的使用必須進行公示,接群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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