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省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及農村養老服務雙提升工作方案》,江蘇省決定從2020年開始實施為期三年的專項提升工程,旨在推農村養老服務中心的標準化建設,提升農村區域綜合養老服務能力。據方案,每個縣(市、涉農區)至要建設3所標準化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

為了確保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的建設符合標準,江蘇省民政廳編制了《江蘇省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設置指導規范(試行)》,并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在2022年底之前對已建的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進行完善提升,確保達到三級以上標準。

《規范(試行)》明確了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的功能與定位、設施設備、運營管理、服務容與規范等要求。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應通過新建、改(擴)建的方式,備綜合養老服務能力,為區域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服務,并向周邊老年人提供社會化養老服務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同時,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還應優先滿足高齡、獨居、空巢、失獨、失能、重點優對象和低收等老年群的住養服務需求。

在環境與建筑方面,《規范(試行)》要求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選擇工程地質條件穩定、日照充足、通風良好、通方便的地點,并遠離污染源、噪聲源、危險品生產和儲運區域,遠離高電線、燃氣、輸油管道等危險因素。建筑應符合防火規范,床位和居室的設計要考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建筑部設施應符合無障礙設計規范。

在設施設備方面,《規范(試行)》要求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應配置給排水、采暖、通風、供電、安保、通信、消防、網絡設備和必要的通工等設施設備。同時,中心還應設置住養對象用房和管理服務用房,包括生活用房、醫療保健用房、公共活用房等。老年人居室的床位使用面積和設施設備也有明確要求。

在運營管理方面,《規范(試行)》要求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立員工管理制度、服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急救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中心還應為住養老年人提供能力評估服務、院和出院手續辦理服務、生活照料服務、膳食服務、清潔服務、護理服務、健康管理服務、文化娛樂服務、緒疏導和心理支持服務等。

此外,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還應拓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項目,提供助餐、助浴、助潔等居家上門服務,并開展日間照料項目,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應、個人照顧、保健康復、娛樂和通接送等服務。

江蘇省決定通過推農村養老服務中心的標準化建設,提升服務能力,進一步改善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