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在江蘇省江市檢察院的依法監督下,江市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意見,對江潤公司與北德鳴公司以虛假訴訟方式騙取的判決予以改判,并分別以75萬元罰款。南通公司負責人朱某表示,謝檢察機關查明真相,否則他們公司將會白白吃虧。這起案件始于南通公司承接江潤公司開發的月季園房地產項目,因江潤公司拖欠工程款1億元余,南通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并申請保全未售出的48套房。然而,后來卻得知案涉房屋的優先償權被北德鳴公司獲得。經過調查,檢察機關發現北德鳴公司和南通公司都是月季園項目的施工方,但北德鳴公司卻通過虛假訴訟獲得了48套房屋的優先償權。南通公司負責人認為江潤公司與北德鳴公司存在用虛假訴訟的方式逃避執行的可能。隨后,南通公司向江市檢察院申請監督。經過深調查,辦案團隊發現江潤公司與北德鳴公司合謀虛增工程量,夸大未付款金額,利用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償權逃避執行。最終,江市法院對兩家公司分別以75萬元罰款,重判江潤公司支付北德鳴公司工程款134萬元。此案暴了建設工程領域的違規象,引發了檢察機關向相關部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并推全市嚴厲打擊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據檢察介紹,建設工程領域的虛假訴訟現象較為常見,對此,檢察機關通過梳理關聯案件尋找突破口,重點圍繞工程關鍵容開展調查,以準監督的方式打擊虛假訴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