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一家企業發布了一則百萬懸賞公告,要求征集某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的違法犯罪信息,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這一舉在網絡上迅速走紅,引起了轟效應。但是,這一行為到底合法還是不合法呢?

該企業在某網絡平臺上公開懸賞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合執行大隊大隊長陳某的違法犯罪信息,并遞了一封實名舉報信給福州市政府。這一舉到了一些網友的稱贊,認為是企業在依法履行督促政府機關的權利。但也有人認為,這種方式可能會詆毀執法人員的公信力,擾社會管理秩序。

從法律角度來看,該企業發布懸賞公告并沒有違法。但如果這一舉是為了阻礙執法或者打擊報復執法人員,那就涉嫌構尋釁滋事,需要到法律的制裁。

“老胡”指出,企業和公民如果發現執法人員有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但采取高價懸賞的方式不可取。這種做法很容易讓人誤解為企業在“依法”進行“打擊報復”。如果這種行為得不到制止和引導,將來會給其他財大氣的企業借用這種方式帶來麻煩。

因此,大家認為企業發布這樣的高價懸賞公告,是不可取的。企業和公民應當依法進行舉報,而不是采取這種激人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