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的張先生在《我要找律師》專區反映稱,他通過阿里拍賣以520元的價格拍得江蘇省無錫市藍城春風江南小區的一套面積80余平方的二手電梯洋房。然而,幾日之后,他聯系拍賣公司時卻被告知無法付房屋。拍賣公司提供了兩個解決方案,但張先生不滿意并將此事曝

拍賣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該房屋展示的網頁屬于私域展示,并不參與對外公開競拍。然而,張先生通過公司頁面找到了這套房子。工作人員表示已悔約,但拍賣公司稱違約金按照拍賣價的5%計算。律師認為拍賣公司單方毀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而拍賣公司規定的違約金計算方式可能存在不合理之

據《民法典》第577條和《拍賣法》第40條的規定,拍賣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拍賣公司的規則是格式條款,據《民法典》第496條和第497條的規定,拍賣公司的格式條款應符合公平原則,并在合同中明確提示對方。如果拍賣公司未履行提示或說明義務,或者提供的條款不合理地減輕自責任,該條款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如果拍賣公司確實搞錯了,可以申請撤銷合同。然而,拍賣公司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其是否搞錯。如果確實搞錯了,拍賣公司需要返還或折價補償相應財產,并向張先生承擔賠償責任。

在這起案件中,拍賣公司毀約的行為令人質疑其誠信度。雖然無法確定拍賣公司是否搞錯,但拍賣公司在沒有提供任何證據的況下單方毀約,并試圖以低額賠償搪塞過去,這在理和法律上都難以接

因此,這起案件提醒人們,信任和誠信對于商業活至關重要。雖然無法確定拍賣公司是否搞錯,但拍賣公司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不是隨意給出不合理的解決方案。(零度時評綜合F視頻、@安律說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