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與環保的關系并不是矛盾的,而是相互促進的。許多與環保相關的民生問題引起了人們的關注,一些長期以來被認可的行為也因為對環境造污染而被止。因此,有人質疑:如果民生都沒有了,還要環保嗎?

實際上,民生與環保并非相互排斥,而是互為支撐。中央一再強調,環境保護不能簡單化,不能一刀切,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那麼,如何解決這些傳統行為對環境造的影響呢?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高質量發展要堅持“先立后破”。同樣,解決民生與環保的矛盾也需要“先立后破”。也就是說,如果要止或限制某一行為,就必須事先想好解決問題的辦法。

舉例來說,如果要止散煤取暖,就要提前為老百姓規劃好取暖的替代方式;如果要止秸稈燃燒,就要提前考慮好秸稈的理方式。這就是所謂的“先立”。而最重要的是,這個“先立”不能只是紙上談兵,而必須真正能夠付諸實施。例如,政府供應的所謂“型煤”在取暖方面效果不佳,不僅不溫暖,還難以使用,這就是沒有真正做到“先立住”。從本上來說,這是因為沒有做到實事求是。

因此,民生與環保是相輔相的,解決傳統行為對環境造的影響需要我們在“先立后破”的原則下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實現民生與環保的有機結合,推可持續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