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社會福利中心發布了《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基本規范》,這是我國針對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發布的首個國家標準。在昨天的發布會上,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了這一國家標準的容。

該國家標準主要分為五個部分,包括“語和定義”、“總要求”、“服務容”、“服務流程及要求”以及“服務評價與改進”。其中,“總要求”明確了服務組織和服務人員應備的基本條件,以及服務應達到的基本要求;“服務容”包括七項服務,如生活照料、基礎照護、健康管理、探訪關藉、委托代辦以及家庭生活環境適老化改造等,涵蓋了居家養老所需的主要專業化服務容;“服務流程”明確了一系列程序要求,如咨詢接待、老年人能力評估、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準備和服務實施等;“服務評價與改進”則明確了服務評價形式以及對評價發現問題改進反饋的要求。

民政部社會福利中心主任甄炳亮表示,《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基本規范》將為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的容、服務組織條件以及相關流程要求提供基本的指引,對推居家養老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專業化發展有現實意義。

居家養老上門服務是指為居家老年人提供與機能維護、心理健康支持、日常生活協助以及環境改善相關的服務活

據國家標準,對于服務組織,有一定的要求,包括備一定的基本條件,例如設備齊全的養老適老化設備,如聯網的急報警等。對于服務人員,也有相應的要求,例如專業培訓和資質認證。

關于服務容,包括生活照料、基礎照護、健康管理、探訪關藉、委托代辦以及家庭生活環境適老化改造等七個方面。生活照料服務涵蓋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醫以及助急等;基礎照護服務包括生活照護、排泄護理、護理協助、用藥照護以及康復護理;健康管理服務包括信息采集、健康監測、健康咨詢以及健康干預;探訪關服務包括上門探訪和應急置;藉服務包括陪伴支持、定期協助老年人外出活或參加集以及緒疏導;委托代辦服務包括代購、代辦以及代繳等;家庭生活環境適老化改造服務包括環境評估、基礎改造以及專項改造。

對于服務評價與改進,國家標準明確了服務評價的形式以及對評價發現問題改進反饋的要求,以確保服務質量的提升和改進。

通過發布這一國家標準,民政部社會福利中心希居家養老服務的標準化、規范化和專業化發展,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