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訴訟中,法宣布開庭后,會首先核對雙方當事人及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況,需要提供信息包括姓名、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住所、公民份證號碼等。為保證案件公正審判,回避制度要求與案件有利害關系或是案件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的審判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不得參與本案審理活或訴訟活的審判制度。當事人提出訴訟請求需要注意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是否需要補充或變更,并且被告可以對原告各項訴訟請求進行回應,表達認可或不認可。舉證時需要向法庭逐一陳述證據名稱、種類、來源,并提清晰、完整的書面證據目錄。而質證則是對對方出示的證據進行說明和辯駁。以上是民事訴訟中的法庭程序和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