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最高檢第六檢察廳廳長馮小在回應記者提問時指出,民事檢察部門已經理了超過4800件有關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民事糾紛的案件。這表明民事檢察部門對金融領域的關注度明顯增加,并且已經通過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取得了積極的效。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該部門提出了超過240件的抗訴,同時提出了逾270件的再審檢察建議,凸顯了民事檢察部門在金融領域加強監督的決心。
除此之外,民事檢察部門還通過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為推進金融領域的民事檢察提供了信息化和智能化路徑。這種舉措充分彰顯了民事檢察部門對新技的應用和對高效辦案的追求,也使得整個監管系更加科學和高效。更值得肯定的是,民事檢察部門在推辦案效果向社會治理的轉化過程中,堅持了溯源治理的原則。這一原則的實施將有助于提高整辦案效果,并將對社會治理產生深遠的影響。
這些數據和細節充分說明了民事檢察部門在金融領域民事監督方面的積極態度和高效舉措,也預示著金融領域將會得到更加全面、科學和高效的監管。在法治的道路上,民事檢察部門正以實際行為金融領域的民事監督注更多活力,為社會治理和法治建設做出更多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