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虎毒不食子!但在現實生活中卻存在意外的例子,為了利益上演父子或母對簿公堂的也不在數。然而,很聽說父子母相殘的事,但是在廣東省卻出現了例外,我們一起看一看到底是怎麼回事?
11月5日16時許,在廣東省普寧市流沙東街新壇村池塘發生了一件駭人聽聞的事件。一名中年子騎著自行車,自行車上搭載著一名看起來3歲左右的。不知道出于什麼原因,這名中年子突然將抱起,越過池塘周邊的護欄,并將孩子推池塘。附近的群眾看到后都嚇呆了,隨即有人報警,有人下水救人。最終,在村民的幫助下,孩子被救起來,幸運的是孩子只有輕微傷,其他一切正常。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進行置。經過調查,真相讓人震驚!原來被推池塘的與騎車中年子是母關系。的父親告訴民警,的母親陳某疑似神不正常,長期服藥。然而,民警并沒有偏聽偏信,而且母親也無法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醫療證明。因此,依法對其進行了刑事拘留。
這個事件引起了網友們的爭議。許多人質疑的母親是否真的患有神病,即使是神病,也應該有醫院的正規鑒定報告。如果確實是神病,應該據病的不同程度,將其送往神病院接治療,而不是留在社會上造潛在的危險。
對于這個家庭來說,無論事實如何,都是一場極其痛苦和困難的經歷。父親面臨著支持妻子和保護孩子之間的矛盾,無論他選擇哪個,都會到痛苦。如果母親確實患有神病,那麼孩子的父親也將面臨無盡的恐懼和不安,不知道家中會發生什麼樣的事。
本人也是害者,原本應該到母親的溫暖,卻被母親謀害。們母之間的關系就像兩只刺猬,小刺猬想要母親的卻被傷得很深。幸運的是,3歲的孩子對于發生的事能夠很快忘記,只會記得母親溫善良的一面。
對于母親陳某芬來說,無論是否患有神病,都面臨著心的糾結。如果心智正常,可能對自己的孩子不滿意,這可能是封建思想和世俗力的影響。如果確實是神病患者,那麼在病穩定時想起這件事一定會到后悔和悔恨。
無論如何,在一個家庭中發生至親之間的殘害都是令人痛心的。希民警能夠查明真相,法能夠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給予最合適的罰。畢竟,家庭是最基本的單位,我們應該為了家庭的和諧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