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虎毒還不食子”,但是有人卻違背這一常理,將自己的親生孩子丟了河中。這一事件在廣東普寧市發生,令人震驚。11月5日,一名子騎自行車帶著大約3歲的孩經過一座橋,突然將孩子從橋上扔進河中,然后匆匆離去。幸運的是,目擊者迅速趕到橋下將孩子救出,雖然了些傷,但并未生命危險。這一事件在社上引起了廣泛關注,許多網友到憤怒和心疼,并要求對子采取法律措施。

據目擊者的,扔孩子的子看上去有些神志不清。這也引發了外界對于子可能患有神疾病的猜測。小孩被救起后,背部有些傷,但并無大礙,可以說是幸運地逃過一劫。然而,這一事件的影響遠遠超出了孩子的安危。

當地公安局通報稱,被推池塘的3歲孩楊某是31歲的陳某芬的親生兒。據陳某芬的丈夫和父親向警方反映,該子疑似有神異常,并且多年來一直自行服藥。目前,警方已依法對陳某芬予以刑事拘留。

然而,網友對于初步給定的神異常診斷表示不理解。他們質疑,即使有神病史,也不能免于懲罰。畢竟,孩子還是太小了,這種行為可能會給帶來多大的傷害。他們認為神疾病并不應該為逃避責任的借口。如果當時是在人煙稀的夜晚,況可能會更糟糕。網友們紛紛表示,這名子既然多年來一直有神失常的問題,就不應該被讓照顧孩子。子31歲,孩子只有3歲,送回邊后,孩子依然會到傷害。

這一事件引發了公眾對于神疾病的關注和討論。網友們對于神異常作為辯解的說法表示不接。他們呼吁加強對于神疾病患者的監管和治療,以確保社會的安全和孩子的幸福。